
会议现场
3月29日,市水务局组织召开《北京市永定河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会,研讨立法调研情况,市人大法工委、市人大农村办、市司法局法制处,市水务局法制处、永定河综治办,我院、水规院等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局法制处介绍了《条例》立法整体推进情况,我院汇报了《条例》立法主要问题及专题调研情况,市人大和市司法局对《条例》立法前期工作情况表示肯定,指出《条例》涉及京津冀协同立法,时间紧,难度大,立法前期研究工作扎实,为立项论证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对下一步立法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
市司法局指出立法立项论证工作要求高,一是明确立法范围,并充分论证论证原因;二是明确立法基本原则,确定法律权利优先级,明确基本制度;三是建议《条例》设置管理体制章节;四是进一步深化问题梳理,主要制度论证清楚,问题和解决的办法明确,条例框架结构明晰;五是做好与上位法的衔接。市人大要求,一是聚焦防洪安全、生态保护和修复两方面,“小切口”立法;二是明确立足京津冀协同立法定位,统一法规文本;三是厘清流域和区域概念,注重立法技术,明确永定河保护主体范围;四是在地方管理事权等方面,找准立法空间,做好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衔接;五是加强与水利部、河北省、天津市沟通对接,推动协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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