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水务局重点工作部署安排,2023年水科院承担了《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保护办法》《关于划定郊区主要河道保护范围的规定》《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北京市用水单位水量平衡测试管理规定》六部水务法规规章的后评估工作。
水科院按照后评估政策有关要求,从立法背景、法规设计、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原因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评价,着重提出完善法规规章、改进行政执法等意见建议,为后续的涉水立法修法汲取经验,奠定基础。
截至2023年12月21日,以上六部法规规章后评估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评估报告将按照程序上报司法局,作为有关法规规章“废改立”的依据。
下一步,水科院将持续跟踪有关法规规章的“废改立”工作,做好技术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