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水务局印发了《北京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及其评价标准,涵盖1项评价制度,4项评价标准, 以“1+4” 制度集成优化提升新阶段水利工程标准化水平。
评价办法围绕水利工程评级、管理单位评价、常态化运行,分别提出了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级、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标准化评价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年度工作常态化评价三方面的评价要求,结合相关标准,对全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成效进行全面评价。评价办法及相关标准的印发,对深化提升全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市水科院作为支撑单位,长期、全程跟踪支撑全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研究工作。该项成果对标现代化水治理体系要求,结合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吸纳总结标准化成效、考虑前期工作基础、工程条件、发展趋势等要求的基础上,对原有评价标准进行迭代升级,将水利部要求和北京特色有机结合,上下贯通、多标合一,建立了北京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制度体系,先期形成了评价办法+大中型水库、大中型水闸、3级以上堤防和单位评价标准的研究成果,后续将开展其他多项评价标准编制,持续为推进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