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水科学院收到两份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的致函,分别对市水科学院两位技术人员作为“京津冀区域水污染控制与治理成套技术综合调控示范”标志性成果(以下简称“标志性成果7”)责任专家在2020年度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
作为“标志性成果7”的一级责任专家,孟庆义同志为了解、把握水专项标志性成果总体进展和安排,参加标志性成果研讨、综合示范区系统化决策方案研讨等相关会议近30次;紧紧围绕标志性成果推进路线图,定期调度各二级标志性成果及相关支撑项目,赴天津市、张家口市、雄安新区实地调研水专项项目(独立课题)实施成效;配合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及北京市、河北省水专项办完成北京城市副中心、白洋淀等6个项目(独立课题)变更审查。牵头完成该标志性成果的顶层设计、主攻方向、预期成效、技术路线和研发进度的把控,编写《北运河廊道标志性成果集成报告》,有力推动了标志性成果的总结凝炼。
作为“标志性成果7”的二级责任专家,张书函同志认真做好成果凝练的配合工作,积极参与京津冀区域相关课题进度检查、技术方案讨论等各项会议20余次;围绕路线图,加快推进“海绵城市”、“黑臭水体”研究和相关成果集成,完成四项整装成套技术审查工作,协助搭建两项成果技术框架,为成果的总结凝练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市水科学院将不负生态环保部的肯定,继续发扬科学家精神,潜心致研,砥砺前行,为水专项研究课题顺利通过验收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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