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农村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了考核的范围、主体和要求等重要内容,共15条。
我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全程参与办法制订等相关工作。办法的制定对加强本市农村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管理,完善设施运营考核补贴机制,保障设施稳定运行,有效治理农村水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水务发展战略研究所蔡玉供稿)
相关消息:
·市水科院组织召开第六批水务科技新星制度宣贯会 ·市水科院参加城市水循环与海绵城市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会议 ·局领导参加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座谈会 ·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2026年单位预算
版权所有: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 备案号:京ICP备13012438号-4 联系电话:010-68415753 E-mail:bwsti@bwsti.com 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73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