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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水土保持法》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对清河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不仅为该项目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供技术支撑,为相关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为同类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清河综合整治(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在全面了解工程施工内容及施工工艺的基础上,制定监测实施方案,确定监测手段,采用巡查法和定位观测法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情况、生态环境变化情况、水土流失危害及水土保持措施效果进行了全面监测。监测过程中积极探索创新,拓宽思路,寻找准确度高、可操作性强的监测手段。针对项目属于生态河道工程、扰动范围大、单项工程施工快、人为扰动土地因素多、监测时间长等监测难点,打破传统监测方法的单一模式,采用多种高新监测技术手段,提高监测工作效率及监测数据的精度,为本项目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撑,同时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科学依据,且为同类项目的水土流失预测、水土保持技术措施制定提供了数据支持。
通过对生态河道整治工程进行的充分必要的水土保持监测,最大限度减少了因生产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首次提出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监测体系,确定了实用、准确及可操作性强的监测手段,为北京市主要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后评价提供坚而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也为我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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